破產受托人(清算組)會計是財產信托會計的一個分支領域。即破產案件中受托人(清算組)接受法院委托,管理破產企業(yè)財產,處理破產財產的變賣和分配,負責經營破產企業(yè)(若接受委托)的一整套會計程序,主要包括日常賬務處理和會計報表的編制。
企業(yè)宣告破產后,受托人(清算組)接管債務企業(yè)的資產,并負責處理這些資產,直到法院解除其責任為止。若清算期較長,受托人(清算組)應定期向法院提交現(xiàn)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資產負債表等書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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