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進項稅額30萬元,其中取得增值稅專票的進項稅額為25萬元,購進農產品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萬元,購進農產品中,10%用于集體福利,則甲餐飲企業(yè)當期可以加計抵減進項稅額(?。┤f元。
A: 2.95
B: 3.00
C: 4.43
D: 4.50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5%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甲餐飲企業(yè)當期可以加計抵減進項稅額=(25+5×90%)×15%=4.43(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