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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多選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A: 甲商場與某電視生產企業(yè)簽訂購買一批彩電的合同

B: 乙撿到一臺電腦

C: 丙放棄一項債權

D: 丁完成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

答案解析

【解析】(1)選項 AC:屬于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其中簽訂合同屬于雙方法律行為,債務的免除屬于單方法律行為;(2)選項 BD:屬于事實行為(與意思表示無關)


答案選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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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議》,協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議》,協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3、(二)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發(fā)生有關業(yè)務如下: (1) 3月 2 日,企業(yè)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500萬,增值稅為80萬元。發(fā)生運輸費25萬元,增值稅2.5萬元。上述款項均已銀行存款支付。 (2) 該設備于當月8日投入使用,預計使用10年,預計凈殘值25萬,采用年限平均法折舊。 (3) 5月21日,生產車間一臺設備由于技術升級等原因決定提前報廢,原值 40 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已計提折舊 24 萬元(含本月應計提折舊額 0.67 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報廢取得殘值變價收入2萬元,增值稅稅額為 0.32 萬元。報廢清理發(fā)生自行清理費用 0.5 萬元。有關收入、支出均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4) 7月5日該企業(yè)以銀行存款180萬購買一項商標的所有權,該商標權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年限為15年,企業(yè)預計的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5) 9月初,該企業(yè)決定將該項商標權出租,月租金為5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3. 根據資料(3),下列各項中,關于設備報廢相關項目和科目的會計處理結果表述正確的是()。 4、(―)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 增值稅稅率為13%。2019年4月1日,該 企業(yè)"原材料 甲材料"期初結存數量為 2 000千克,單位成本為15元,未計提存貨 跌價準備。4月份發(fā)生有關甲材料收發(fā)業(yè) 務或事項如下: (1) 5日,購入甲材料1 610千克,增 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5 760元, 增值稅稅額為3 348. 80元,銷售方代墊運 雜費2 000元(不考慮增值稅),運輸過程 中發(fā)生合理損耗10千克。材料已驗收入 庫,款項尚未支付。 (2) 10日,銷售甲材料100千克,增值 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 000元,增 值稅稅額為260元,材料已發(fā)出,并已向銀 行辦妥托收手續(xù)。該項業(yè)務屬于某一時點 履行的履約義務,并確認收入。 (3) 15 H,本月生產產品耗用甲材料 3 000千克,生產車間管理部門領用甲材料 100千克。 (4) 30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計算結轉發(fā)出甲材料成本。 (5) 30 H,預計甲材料可變現凈值為 6 200 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 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保留兩位小數) 2,根據資料(2),下列各項中,該企業(yè)銷售甲材料的會計處理結果正確的是( )0 5、GD有限責任公司屬于工業(yè)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17%的增值稅稅率,售價不含增值稅。銷售商品時同時結轉成本。2017年12月GD有限責任公司發(fā)生如下經濟業(yè)務:(1)本月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300萬元,增值稅稅額51萬元,款項尚未收到。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240萬元。(2)本月銷售原材一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50萬元,增值稅稅額8.5萬元,該批材料成本30萬元??铐椧呀浭盏?。(3)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15萬元(4)12月31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12萬元。(5)12月31日計提壞賬準備2萬元,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萬元。(6)本月累計計提職工工資125.5萬元,其中生產工人工資80萬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0萬元,行政管理人員工資9萬元,銷售人員工資25萬元,財務人員工資1.5萬元。(7)該公司使用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2017年應納所得額為400萬元2017年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余額5萬元,年末余額為15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余額為3萬元,年末余額為8萬元,假定按年確定所得稅費用。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問題GD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利潤表中以下問題(6)下列各項中,應在利潤表“營業(yè)收入”項目列示的有( )。 6、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7、【0200153】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8、【2019·多選題】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9、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10、【0200353】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多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