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務
下載APP
當前位置: 會計網 專業(yè)問答稅務正文
來源 會計網
0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

2024-03-12 5:05
1083 瀏覽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為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是指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guī)定扣除項目金額之后的余額。

文章版權會計網kuaiji.com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相關課程

掃碼關注“ 會計小助手公眾號
點擊菜單“
XXXX ”→訂閱即可
(微信需綁定公眾號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會報名入口開通后,將及時給您發(fā)送微信通知
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