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控制措施與方法具體如下:
1、獨立性:應保證審計人員在審計時保持超然獨立的地位和態(tài)度;
2、委派審計人員:應保證審計工作由經過專門訓練、具有專業(yè)技術的人員擔任;
3、咨詢:應保證審計人員在遇到技術問題時能夠得到專家的幫助和指導;
4、監(jiān)督:應保證各項審計工作符合既定的質量標準;
5、雇傭:應保證審計人員能勝任自己的工作,具備完成審計任務的業(yè)務素質和水平;
6、提高業(yè)務水平:應保證審計人員定期接受培訓以掌握履行其職責應具備的知識和能力;
7、晉升:應保證被提升的人員都能勝任其新職務;
8、接受新客戶及繼續(xù)為老客戶服務:應保證對新客戶和老客戶管理部門的正直性有充分的了解;
9、檢查:應保證對質量控制其他方面的檢查程序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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