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審計指被審計單位到一定時間點所開展的審計活動,被審計單位按規(guī)定所開展的年度審計工作是定期審計的其中一種形式。通過開展定期審計,有助于確保被審計單位經(jīng)營狀況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提高被審計單位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質量。
定期審計與不定期審計相對應,不定期審計是審計時間不固定或審計工作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周期開展審計工作,而是根據(jù)內部審計的需要隨時進行的審計活動。不定期審計的類型包括審計機關所進行的專題審計、專案審計和突擊審計等審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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