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征收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
1、查賬征收,是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根據財務報告等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稅所得額,經查核實后填寫納稅繳款書,然后到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的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是由稅務機關通過按期查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則確定應納稅額,分期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3、查驗征收,是稅務機關對部分難以進行控制的征稅對象通過查驗證照和實物,據以確定應征稅額的征收方式;
4、定期定額征收,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按稅法規(guī)定直接核定應納稅額并分期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5、自核自繳,是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依照稅法的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以及自行填寫稅款繳納書,然后自行到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的征收方式;
6、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是依照稅法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對納稅人應當繳納的稅款進行扣繳或代繳的征收方式;
7、委托征收,是稅務機關委托有關單位或個人代為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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