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是指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一種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yè)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而征收的稅。城建稅具有附加稅性質(zhì),本身并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特定、獨立的征稅對象,而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附加于“二稅”稅額。城建稅的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額+實際繳納消費稅額)×適用稅率;
城建稅的適用稅率應視納稅人所在地進行確定。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qū)的,稅率為7%;所在地在縣城、鎮(zhèn)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qū)、縣城或鎮(zhèn)的,稅率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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