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4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650萬元,發(fā)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hù)為900萬股。2×14年7月1日,該公司與股東簽訂一份遠期回購合同,承諾一年后以每股6元的價格回購其發(fā)行在外的250萬股普通股。假設,該普通股2×14年7月至12月平均每股市場價格為4元。甲公司2×14年度稀釋每股收益為( )元/股。
A: 0.68
B: 0.72
C: 0.63
D: 0.58
【考點】稀釋每股收益基本計算原則
【解題思路】掌握稀釋每股收益基本計算原則
【具體解析】 基本EPS=650/900=0.72元/股,稀釋性潛在普通股=250×6/4-250=125萬股,稀釋EPS=650/(900+125×6/12)=0.68元/股,選項A正確。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