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裝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 年 12 月,銷售服裝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取得含稅銷 售額 200 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取得含稅銷售額 120 萬元;將外購的布料用于集體福利, 該布料購進價 20 萬元,同類布料不含稅銷售價為 30 萬元。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該服裝 廠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為( )萬元。
A: 36.81
B: 41.60
C: 34.21
D: 37.70
本題考核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 根據規(guī)定,銷售服裝時無論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均應計算銷項稅額。將“外購”的布料用 于集體福利,不視同銷售,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服裝廠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200+120) ÷(1+13%)×13%=36.81(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