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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加計抵減會計處理怎么做?

2021-06-09 17:20  責編:  瀏覽:1547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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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來說,針對企業(yè)的加計扣除項目不能抵扣的部分是可以分為作轉出處理、通過計算公式來計算加計抵減額兩個步驟,具體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增值稅加計抵減

  加計抵減不得扣除的會計處理相關內容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9號對該內容進行了明確的闡述,按照規(guī)定,已經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并且按規(guī)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要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做出相應調減,并明確計提加計抵減額,其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

  總結如下,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對象包括:提供郵政服務、生活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所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這些納稅人必須要清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用它作為計提加計抵減的基數(shù)。對于文章提出的問題,根據(jù)總局的闡述,是需要分兩個步驟進行處理的:一是要將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部分作轉出處理;二是在進項稅額轉出的當期,通過對應的計算公式來計算加計抵減額,調減對應多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進項稅加計扣除賬務處理過程

  計提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繳納增值稅的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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