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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滯納金怎么計算?可以稅前扣除嗎?

2020-11-16 19:55  責編:小藍  瀏覽:850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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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申報納稅時,都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納稅款。超過規(guī)定時間的,除了補繳稅款,還需繳納相應的滯納金。那么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能能否稅前扣除?

稅收滯納金計算

  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以上規(guī)定可得,稅收滯納金可根據(jù)“滯納金=應交增值稅稅額*滯納天數(shù)*萬分之五”計算得出。比如:增值稅稅額是50000(元),超期了12天,則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nèi)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nèi)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

  稅收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相關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屬于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圍內(nèi)。因此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增值稅的滯納金會計分錄

  增值稅滯納金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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