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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fā)票紅字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2022-03-16 16:44  責編:小吟  瀏覽:4288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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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企業(yè)財會人員碰到增值稅發(fā)票紅字情況時,一般通過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做賬務紅字來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增值稅發(fā)票紅字分錄

  增值稅發(fā)票紅字的會計分錄

  1、如果是銷售方,根據紅字發(fā)票入賬:

  借:銀行存款等(紅字)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同時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2、如果是購貨方,根據紅票入賬: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紅字)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銀行存款等(紅字)

  如何理解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yè)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guī)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yè)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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