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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旅行社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2020-04-26 16:12  責編:溪溪  瀏覽:2212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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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改增后,對于旅游行業(yè)納稅人而言,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實行差額征收。那么營改增后旅游社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來跟著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營改增后旅行社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營改增后旅行社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1、企業(yè)實行差額征稅方式,接受應稅服務時,按照規(guī)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支付差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2、企業(yè)在期末進行一次性賬務處理,按照規(guī)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時,應當進行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等科目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相關知識:旅游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差額征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營業(yè)稅按照差額征收指的是什么?

  營業(yè)稅指的是我國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就其營業(yè)額作為征收的一種稅。營業(yè)稅稅收政策因避免重復征稅、保證稅收公平而由“全額征稅”轉變?yōu)椤安铑~征稅”。

  根據相關規(guī)定可得,差額征稅涉及了建筑業(yè)、服務業(yè)、郵電通信業(yè)、金融保險業(yè)、交通運輸業(yè)等。

  差額征收的銷售額怎么確定?

  旅游業(yè)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餐飲費、門票費、交通費、住宿費、簽證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

  注意:上述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價款,應當是一種符合法律、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及行政法規(guī)的有效憑證。除此之外,其他不得扣除。

  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扣除憑證除了專用發(fā)票,普通發(fā)票及其他有效憑證都是可以的。但專用發(fā)票在已經差額抵扣的情況下,其進項稅額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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